地委统战部关于地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6月6日至7月5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委统战部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巡察。2024年7月29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加尔肯·江布尔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部务会3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任组长,各副部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民委相关同志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全面负责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打牢巡察整改思想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召开部委会,研究制定印发《地委统战部关于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工作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紧盯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节点持续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坚持系统施策,力求标本兼治。坚持“重点改”与“全面改”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前瞻性,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各县(市)统战部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要求地县统战部门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既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因案施策深入整改,也对共性问题深入研究系统解决,切实构建上下联动、协调解决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提升整体工作。
二、聚焦问题导向,抓实抓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统战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方面。一是举办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2期,组织各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和分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副部长,地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共22人,参加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活动1次,分别到昌吉、吐鲁番、巴州等三地(州)开展实践研学,形成了11份高质量研学报告。积极选派干部3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4名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进行深入研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给云南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铸牢主线意识,主线思维。二是组织地县统战部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30篇,将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三是研究制定了《塔城地区统战系统贯彻落实<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17项工作以及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二)关于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大统战”格局方面。一是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制机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成立综合组、宣传组和指导组。组织召开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座谈会,推动地区各单位(部门)工作向主线聚焦、向主线发力。二是提请地委召开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对统一战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任务进行研究推进。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统一战线工作考核指标,结合年底考核同步开展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督查,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统战工作责任。
(三)关于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管方面。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4月以来,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地委分管领导4次亲自带队对2021-2024年100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监督检查率达到100%。二是采取实地督查、视频调度、电话跟踪、查看项目档案等方式方法对2021年沙湾市安集海镇280万污水处理项目、2023年额敏县也木勒牧场600万风干肉手工作坊等3个产业类项目后期工程手续情况进行督办指导。目前,3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建章立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管办法》2项制度。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一是地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2024年上半年“一岗双责”汇报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和岗位职责,修改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并提交部委会进行研究审议。三是组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重新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干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进行审核把关。四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向地委分管领导汇报上半年“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指导分管科室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并听取分管科室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五是围绕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重要节日,地委分管领导与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1轮(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教育提醒、批评纠正。六是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干部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自查。
(五)关于党建工作落实方面。一是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各支委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了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查缺补漏,对下一步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换届工作程序,专题研究了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文化协会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副书记候选人,并对换届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候选人进行了政审、公示,选出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文化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1名。三是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特别是对民主评议党员内容进行学习。四是研究制定《地委统战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对今后党员评议工作中民主测评优秀票未过半的坚决不予评优,确保评议程序、过程、结果合理合规。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引导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刀刃向内,以敢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促,定期了解进度,有序推进整改。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地委有关规定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持续深化全体党员干部培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73640;通信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地区纪委监委616办公室;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委统战部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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