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5月5日至5月2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26日,地委巡察组向塔城地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巡察组反馈后,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局上下联动的整改合力。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事项。先后组织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局党组制定了《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形成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科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由点及面,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着力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一抓到底,推进巡察整改全面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内容当中。截至目前,党组会学习4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党纪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集体学习24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审计工作紧密融合,组织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4次。
(二)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一是截至目前,党组已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2次、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议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带头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与年轻干部、科室负责人、提拔选用干部、班子成员等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3人次;带头讲党纪、廉政教育等专题党课4场。二是党组书记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43次,亲自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8人次、分管科室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巡察集中整改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5次。三是修订完善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6份,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精准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通过《审计公告》《审计纪律执行情况反馈书》《廉政监督手册》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对审计业务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有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审计各环节。立足源头反腐,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排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140余条,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彻于源头。五是班子成员强化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实管,种好分管领域“责任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2次,切实将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廉政谈话37人次;落实领导组织双重组织生活70余次,以分管领域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4场;指导、督促并持续抓好分管科室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落实对“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提出帮助班子成员改进不足的意见建议10条。六是组织全体干部逐字逐句学习关于推进落实“第一种形态”的相关文件,深刻认识到落实“第一种形态”是防止“破纪”演变成“破法”的第一道防线,认真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并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跟踪落实。截至目前,对1名落实保密工作不到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结合地区审计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塔城地区审计局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两级三岗”职责清单》《2024年地区审计局党建工作要点》《塔城地区审计局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点评意见整改方案》,做到党建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压实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了工作措施。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五个好”支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党建与审计业务、中心工作等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审计特色的党建阵地。目前,党组研究党建工作4次,将审计工作融入到党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三是细化《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列明需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清单并分发给全局干部学习掌握,确保党组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四)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按照地委巡察办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及《地区审计局党组关于专项检查选人用人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全体干部对《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学习,准确掌握“三重一大”事项。三是细化《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列明需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清单并分发给全局干部学习掌握,确保党组工作规则执行到位。四是严格执行《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43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27次,均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向派驻纪检组作事前报告。其中涉及审议审计报告10次。
三、持续推动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下一步,地区审计局党组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地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真正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49426;通信地址:塔城市团结路23号,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审计局党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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