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综合公告>正文

裕民县纪委监委关于地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2-21 13:02:19 塔城地区委员会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191]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地委第十三巡察组对裕民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3月22日,地委巡察组向裕民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

裕民县纪委监委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地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态度端正,全盘认领,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时限,细化分解任务,严肃认真整改,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地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方面

1.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化。一是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学习篇目,将其纳入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持续跟进学习。截至目前,纪委常委会学习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自开展整改以来,裕民县纪委监委党总支通过党建推进会、审议发展党员事项等方式,召开了14次会议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在组织召开“三会一课”时,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与宣传部对接,根据每月下发学习内容制定学习方案、议程、主持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撰写交流发言材料,目前,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交流发言7次。二是根据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将学习篇目推送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求提前进行学习,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并严格把关,杜绝网上照抄照搬。三是对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按照目录及时归档。目前,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档案已归档完毕,对2023年应学的11个专题,于2023年底完成了6个专题学习,2024年对未学的5个专题已进行补学。

(二)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方面

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统筹谋划工作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班子分工,于2024年4月11日经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保密、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严格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结合班子分工,2024年2月20日常委会审议研究机关党建、党廉等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推进措施。2024年6月纪委常委会听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次。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一是年初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024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6月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班子成员上半年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二是2024年4月研究制定裕民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9份。

(三)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行职能职责方面

5.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质效。持续强化对各党委(党组)学习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列席)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会议546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4个。持续强化“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督促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1人,“一把手”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21人。县纪委书记与6名县直部门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场次。

6.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一是组织各纪检监察全体干部、各乡镇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办案人员开展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要求和《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1次。二是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三是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完善“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以案促改工作程序,督促发案单位梳理详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汲取教训、建章立制,做到精准施策、靶向纠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的长效性和针对性。

(四)在廉政风险管控方面

7.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一是班子成员、各部室、各乡镇、各派驻对2024年廉政风险点全面开展排查,截至6月30日,制定廉政风险点台账97份。二是班子成员对包联乡镇、分管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签字背书。三是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职能,截至目前,开展监督3次,发现问题10条。

(五)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方面

8.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规范运用党委(党组)“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提醒谈话6人,约谈2人。

(六)在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方面

9.保持乡镇纪委书记稳定性。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以强队伍确保工作质效,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队伍保持稳定的同时有力保障工作的平稳性、连续性。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优先提拔、晋级。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3次,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理论水平。

(七)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

10.严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2024年以来,支委委员组织支委会学习8次,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学习,不断提升支委党建工作水平。参加机关工委党校培训2次,听取系统发展党员、补办丢失党员档案、换届选举培训,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得到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对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工作规范记录。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支委班子分工,2024年以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均由支部组织委员记录。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裕民县纪委监委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各族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522471;通信地址: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12号(裕民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邮政编码:834800;电子邮箱:1119680481@qq.com。

 

             中共裕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关闭】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

用户登录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