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七巡察组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12月5日,地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刘保新代表巡察组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荣远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塔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磊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塔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宿召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地委第七巡察组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工作汇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实地查看、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保新指出,自上一轮巡察以来,塔城市公安局党委聚焦法治化常态化,严守不发生暴恐案事件底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强社会面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有力维护了塔城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政治建警抓的还不够实,履行职责使命还有欠缺,案件侦破工作还有不足。二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够有力,技防体系建设不完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有漏洞,情报信息奖励发挥作用不明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交通执法缺乏温度,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不规范。四是全面从严治警压力传导不到位,执法监督存在“盲区”,警示教育力度不够。五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应急处突演练流于形式,报废和涉案车辆管理不规范,查摆整治特权思想不到位。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闲置浪费流失严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存在廉洁风险。七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党建工作用力不足,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八是从优待警措施不到位,意外伤害险未投保,民辅警权益保障不到位。九是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问题未整改。
刘保新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系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从严管党治警,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紧盯权力和责任,找准找实风险漏洞。三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抓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规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抓实改,推动整改落实。
李荣远在会上强调,塔城市公安局党委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对整改进度亲自过问、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同时,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
张磊要求,塔城市公安局党委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从政治站位、政治视角、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来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宿召磊作表态发言,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各部门认真梳理整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对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分解,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推动塔城公安工作迈向新台阶。
地委第七巡察组有关成员,塔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塔城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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