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七巡察组向裕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11月28日,地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刘保新代表巡察组向裕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提级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荣远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裕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顺对整改工作作表态,裕民县政府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陈新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地委第七巡察组对裕民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裕民县公安局党委工作汇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实地查看、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裕民县公安局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保新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裕民县公安局党委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推动新时代公安改革,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发挥了较为重要作用。
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不足。二是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警力配备有不足,辅警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科技兴警还有欠缺。三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不够有力,信息搜集质量不高,治安案件突出问题整治、打击违法犯罪举措还缺乏力度。四是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仍有不足,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运用法律法规不够严谨。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还有不足,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警务监督“宽松软”,警示震慑效果不够明显。六是人民至上理念树的不牢,落实便民服务举措还有偏差,惠民措施作用发挥不明显。七是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有缺陷,执行议事程序不到位。八是落实警务保障职责还有欠缺,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财务制度落实不够严谨。九是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不足,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有欠缺,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用力还有不足。十是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刘保新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不断优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辅警综合素质,推动科技兴警上台阶、上水平。三是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民警执法规范化培训,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李荣远在会上强调,裕民县公安局要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近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改的,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推进整改,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地委巡察办将牵头组织召开整改集中会审,听取并审议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汇报,推动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
张顺要求,裕民县公安局党委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聚焦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做到责任全覆盖、整改无死角。要着眼长效,健全制度机制,深挖问题背后制度漏洞、监管缺失根源,破旧立新、完善规章。要以整改为契机,淬炼民辅警队伍、提振精气神,把整改成效注入行政执法、为民服务、民生保障等主责主业中,破难点、疏堵点、创亮点,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质效。
陈新涛作表态发言,裕民县公安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严肃的态度对待巡察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以最有力的举措落实巡察整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以最严格的要求确保巡察整改成效。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
地委第七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裕民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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