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12月4日,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光胜代表巡察组向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新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李光泽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李欣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工作汇报及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和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王光胜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地区检察分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谨,检察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二是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有不足,“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班子成员监督履职还有缺失。三是落实检察监督职能有差距,刑事检察监督还有短板,民事、行政检察有不足,公益诉讼检察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建议质效不高。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机关纪委监督存在漏洞。五是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如我在诉”理念落实不够到位,纠治作风顽疾不够彻底。六是执行财经纪律有疏漏,资金使用不规范。七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八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存在边改边犯现象。
王光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提高党纪党规意识。三要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引领作用。四要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朱新川在会上强调,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
李光泽要求,地区检察分院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感。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二要聚焦问题短板,全面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三要强化成果运用,切实通过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立足“当下改”,集中解决巡察中发现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又着眼“长久立”,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功能作用。
李欣茹作表态发言,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根据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检察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通过整改,达到理论武装再深入、理想信念再坚定、管党治检再严紧、能力素质再提升、整体工作上台阶。
地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全体人员,退休干部代表及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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