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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二巡察组向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反馈巡察情况

2024-01-29 16:42:31 塔城地委巡察办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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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3年12月19日,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炯炳向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宋立科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县长,包联喀拉也木勒镇领导塔吾拉提·吐斯甫提出要求并作表态,镇党委书记张长兴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10月6日至11月2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喀拉也木勒镇党委和广大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刘炯炳在反馈时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喀拉也木勒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治理能力,民族团结更加融入,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镇村环境治理,乡村面貌得以明显改善;依托自然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以“花毯小镇”为品牌的旅游产业,带动了农牧民致富增收。但对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要求还有差距和短板。主要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一定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理论学习不深入,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不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不足,谋划产业发展的思路不宽,产业引领发展意识不强,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有弱项,履职监督职责有缺位,落实惠民政策和“三资”管理不到位;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仍有不足。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得不实。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整改推进不力,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刘炯炳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权力运行、民生、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三是着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宋立科强调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喀拉也木勒镇党委要认真学习领会,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要以坚决的态度、清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扎实实抓整改,认认真真促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逐级压实责任,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塔吾拉提·吐斯甫提出要求并表态,喀拉也木勒镇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化压力为动力,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强化结合运用,坚决做到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整改成果。作为包联领导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程参与巡察整改。

张长兴表态发言,巡察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上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地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成员,额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有关人员,喀拉也木勒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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