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不做结论人员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23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名考生已完成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拟聘用情况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止,共7天。
(二)监督举报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在掌握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三)报到时间
上岗报到时间:2月1日。
(四)相关要求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的,须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到。
2.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的,由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核实后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要求报到上岗;核实后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或补录。
3.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报到或未向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请假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计入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6230237(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6268240(工作时间)
附件:2023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不做结论人员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202401221241263819.xls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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