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 名录矿山名单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2〕49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县市推荐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现有3家矿山符合绿色矿山要求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崔程 18009926370
附件:塔城地区2023年第二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名单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塔城地区2023年第二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
名录矿山名单
序号 | 地州市 | 矿山名称 |
1 | 塔城地区 | 新疆准噶尔盆地玛湖油田达13井区石油开采 |
2 | 塔城地区 | 新疆准噶尔盆地玛东油田玛东2井区石油开采 |
3 | 塔城地区 | 新疆准噶尔盆地石南油田盐238井区油气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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