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土地复垦 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土地、水利、预算等各行业专家对《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通过的《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科联系。
联系人:阿依古丽 13999148223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202310251850586579.pdf
2.关于《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的函202310251851374534.pdf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5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