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举报受理内容及渠道的公告
一、举报受理内容
塔城地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举报内容涉及以下四个领域:
(一)防洪安全领域
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
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非法入河排污、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的违法行为;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或水资源论证报告确定的生态水量下泄任务和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行为;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河道采砂管理领域
未经批准擅自采砂,违反采砂许可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涉及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河道管理范围采砂遗留问题中,废弃砂堆及采坑问题,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
(四)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
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二、举报渠道
1.塔城地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举报电话:0901-6272316
2.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991-5817488
3.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supe.mwr.gov.cn/
三、举报受理截止时间
举报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塔城地区水利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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