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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百泉镇党委关于地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6-21 12:54:48 塔城地委巡察办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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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地委第五巡察组对乌苏市百泉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7日,地委巡察组向乌苏市百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乌苏市百泉镇党委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逐条逐项认真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整改细节,明确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力求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百泉镇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过问,亲自督办,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重要安排部署方面

1.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一是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积极发展辣椒、枸杞、花生等特色产业,提高耕地倒茬轮作率,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种植制度。2022年深松10000亩土地,已成立家庭农场111个,2023年计划种植总面积16.9万亩,其中:棉花种植面积14.12万亩(占耕地面积84.9%),棉花种植面积下调10.3个百分点。

2.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一是百泉镇农技员对冬小麦越冬情况及分蘖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小麦种植户42户参加小麦种植管理培训,制作小麦指导明白卡3期,已完成与国有土地种植户42户签订小麦种植管理责任书。二是对本镇蓄水池、滴管池、铁路等地加大巡查力度并建立相关台账,已摸排2023年未检农机172台和换证驾驶员60人的底数并进行年检、换证工作。与铁路周边种养殖户56户签订铁路互保协议,兼职铁路巡线员宣传铁路护路知识,定期对铁路沿线开展巡逻,并做好台账登记。联合百泉镇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奎屯工务段对铁路沿线开展执法工作。

3.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已对接市级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2个电子商务服务站进行更换,对辖区内的5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镇级业务培训。二是定期对辖区内的5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百泉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已加入并正常使用多多买菜社区团购,与邮政快递合作,将邮政快递代收业务承接。

4.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一是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人员为补植补造种植户提供技术指导,与41户退耕还林种植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督促退耕还林户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二是通过乌苏市政府网站、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废旧地膜对环境、耕地的污染,印发《农田地膜使用回收倡议书》25份,《乌苏市开展地膜回收及综合利用行动告知书》800份,全镇订购0.015mm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48860亩。完成镇级残膜回收网点选址工作并投入使用。三是建立126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通过微信群宣传20余次,印发并张贴倡议书25份。建立回收体系,认真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后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各环节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开展专项监督。

5.加大力度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建设。一是将法治内容纳入镇村两级干部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8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场次30人,邀请联络法官和律师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1场次57人、法治文化进村队讲座1场20人。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法用法·助力乡村法治建设”主题活动1场次,并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15人前往乌苏市人民法院参与旁听庭审。二是百泉镇共打造法治宣传栏12块,法律图书角11个,法治文化墙10面。摸排全镇的文化健身器材,建立第一季度的文化健身器材台账,对榆树村、圪垯泉村村队损坏的健身器材维修完毕,同时举一反三,对白杨树村、托古里克莫墩村、道兰莫墩村、葫麻梁村的健身器材进行维修。三是宣传人居环境整治400余次,拆除残垣断壁、危旧房屋22处,占地面积约1870个平方,危旧院墙约1400米。对百泉镇北侧市场区自然沟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动用机械清运完毕。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发动群众1200人次,清理垃圾40余吨,清理公路两侧林带10公里,清除小广告102处。第一季度已开展互评互促现场会,并进行评比。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监察信息员基层“探头”的作用,动态调整选聘监察信息员1人,召开了第一季度监察信息员工作例会,监察信息员月例会3次80余人次。落实了百泉镇纪委干部分片包联监察信息员制度,纪委副书记、监察员、纪委委员分别包联6位村级监察员,常态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情况进行指导。

2.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一是通过早晨会、中心组学习、周二理论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党规党纪、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到常学、常自省,进一步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周二学习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10场次450余人次。二是传达学习自治区、地区和乌苏市纪委监委各类通报5次,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梳理典型案例6起,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持续推进“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教育。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

1.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一是召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例会4次,对年初各支部党建的各项工作开展3轮检查督促。开展市、镇两级“互查、互检、互学、互促、互鉴、互助”活动。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组织关系转接等党建业务培训,依托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力量培训班,开设发展党员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和基础台账,常态化做好动态管理和分析。对2022年发展党员档案再次整理规范,定期调阅2023年发展党员档案,确保档案资料不遗漏。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要求村级落实民主议事程序,提升村级民主议事水平。二是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20人学习“四议两公开”流程,培训规范会议记录。党建办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党建干事、农经员30人开展“四议两公开”培训会议,督促指导,完善记录。三是党建办、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对各村“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进行监督检查,严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会前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召开党会会议研究讨论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反馈督促班子成员修改完善。三是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到场指导每月下发的主题党日提示卡,在葫麻梁村举办主题党日开放日活动1次,结合“互学互促”、定期抽查,检查党支部手册和档案资料。

4.建强干部队伍。一是百泉镇榆树村、葫麻梁村两个村党支部书记已配备到位。对换届后空缺的村“两委”职数进行补选,各村储备6名后备力量,建立村级后备力量“一对一”培养帮带机制。举办2023年度春季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力量培训班,提升村干部和后备力量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联合乌苏市农机局、畜牧局、林草局等执法部门对辖区10个村队进行执法工作。三是重新调整百泉镇党政班子分工,报乌苏市委组织部审批。组织百泉镇干部学习编制管理办法、工作条例,同时对全镇干部进行摸底,梳理岗位职责,理清工作任务。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乌苏市百泉镇党委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继续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防止“回溯”“反弹”;针对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2-8934786;通信地址:乌苏市百泉镇纪委;邮政编码:833007;电子邮箱:1437508792@qq.com。

 

 

中共乌苏市百泉镇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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