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地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11月8日至30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塔城地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3日,地委巡察组向地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站位,从严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地直机关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征求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等4个部门的6条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查原因、定措施,主动认领和扛起责任,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真整改、真落实、真提升。
(二)上下联动,压实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压力。将巡察反馈中涉及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作为日常工作“关注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调研服务指导和日常评价内容,推动问题整改向基层党组织和基础工作延伸,切实把整改过程作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过程。
(三)跟踪督办,确保成效。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跟踪督办,依照整改方案逐人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2023年以来,开展督办7次,提出工作要求65条,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机关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建立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闭环登记台账,将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委委员会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题学习1次、纳入工委委员会议学习2次、研讨交流1次、理论测试1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4篇。在地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党建工作要点中,对学习领会“7·9”重要讲话精神做出明确安排,推动地直机关理念跟进、行动跟紧。二是提高工作承接主动性。认真学习《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对地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的11项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全部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工作清单,细化分解为33条落实措施,依托调研服务指导、融入一线到51个基层党组织参与活动,推进工作落实。
2.加强履职尽责,提高政治执行力。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实际制定《调研服务指导制度》《调研服务指导清单》,将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调研服务指导重要内容,深入27家地直部门(单位)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压实了党建责任。二是以“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为契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建立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地直机关工委4名领导干部和8名业务骨干已联系基层党组织76个。对工作基础好的党支部开展精准指导,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对工作滞后的党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晋位升级。三是推动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加强与地区工会、团委、妇联的联系,建立协调会商会议机制,上半年开展1次座谈交流,征求群团组织意见建议,提出“搭建工作机制、用好工作抓手、推动工作融合、发挥工委优势”四项措施。
(二)关于从严管党治党,强化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调研服务指导制度和指导清单,明确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召开工作交流互促会1次,分析研判了专项监督报告,听取强化机关纪委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建议,提出“四项措施”助力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召开2次廉政警示教育会,将典型案例材料和专项监督报告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坚持每季度分析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专项监督报告,找准易发多发频发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有针对性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深入调研指导,制定地直机关工委调研服务指导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合理分配人员及所指导单位,做到调研指导有计划、有内容。按季度梳理汇总并分析调研指导情况,形成情况报告。二是夯实工作作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依托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干部业务交流培训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2次自我剖析,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加强团结协作,开展业务工作交流会2期,通过“个人剖析、问答交流、领导点评”的方式,汇报工作、查找不足、互通信息,提高团结协作意识。
3.认真做好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按照《关于对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将2017-2021年巡察整改档案分25类归档128盒,并同步做好本轮巡察档案的建档工作。二是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对标准过高11条措施全部进行调整,融入现有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要点,确保整改措施务实管用、落实落细。
(三)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自身建设方面
1.强化党建引领,补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一是建强抓实支部,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5期200余人,实行党务干部调整备案登记,稳定党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破解机关党建“两张皮”难题的方法路径,结合党委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制定“五抓五促”推动地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措施,推动党建与业务双向融合。二是强化分类指导,结合“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分类制定离退休党支部、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清单。对所辖各党组织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党务干部调整备案登记表》,结合党组织换届和改选、补选及时掌握党务干部调整情况,坚决杜绝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的现象。截至目前,换届选举9个,补选23个,调整不胜任支部书记岗位的3人。三是从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与地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纳入支部学习内容,推动工委干部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强化自身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并严格执行地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委员会改(补)选办法,完成地直机关工委党支部书记改选。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已开展5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祭扫烈士陵园等。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地直机关工委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地委巡察工作安排和地委巡察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措施办法、扎实的工作作风及“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持续用力,不断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台账,逐事逐项逐条再对照检查,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深挖根源,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务必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整改。以此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解决地直机关工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地委的工作要求,以点带面,把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进步,以整改促创新,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长效。
(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制定和完善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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