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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塔城市任丽口腔诊所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3-05-24 11:24:30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点击:[54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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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任丽口腔诊所于2023年5月23日因法人个人原因,向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提出自愿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现根据《塔城地区2022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 【协议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协议终止。

鉴于以上情况,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对塔城市任丽口腔诊所2023年5月23日做出终止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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