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3日至6月22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9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林草系统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细化整改措施。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党组书记带头抓整改,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自认领责任,组织责任单位、科(室)细化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三)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同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是组织干部以集中学习、读书班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林草行业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林草资源保护集中宣传工作。牵头制定《塔城地区切实加强林木管护工作方案》,推动林木管护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草原综合治理能力,开展视频调度,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深入县、乡、村开展服务指导工作,了解草原退化整治情况。进行草原基本情况调查,掌握全地区草原基本情况,为草原退化治理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围绕落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林草重点工作,配合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管理,通过每周电话调度,对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制定并印发《塔城地区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实施方案》《塔城地区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服务指导方案》,对禁牧草畜平衡以及牧民转场工作内容、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并开展服务指导。
2.增强执法能力,提升责任担当。一是成立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案件研判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案件逐一研判,逐级审核上报,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提高办案水平。二是建立联系机制畅通地、县两级林草部门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不断提升林草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通过建立“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长效机制”“致塔城地区各项目建设企业、单位一封信”等措施,明确责任制度和靠前服务范围,主动靠前,从源头杜绝问题发生。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林草案件移送、接收、查处以及立案监督全过程高效运转和协作配合,提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3.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林草监测防治能力。一是督促开展业务工作,不断完善监测预报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历,做好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二是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制定《塔城地区林检局指导服务工作机制》,提供监测、防治技术指导,配合县(市)开展专项调查。三是积极引进草原有害生物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践培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四是在草原有害生物关键时期,统计汇总草原生物灾害发生与防治情况,实时掌握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同时,对农牧民测报员进行草原有害生物预警监测补助试点,协助县(市)共同开展好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工作。五是加强沟通协商,完成塔城市昆虫雷达野外监测站维修维护及升级改造等工程,并加快推进乌苏市国家级鼠害监测站建设。
4.发挥行业优势,助力经济发展。一是开展交流培训,提升服务质量。自入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以来,承接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的20项、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承办的11项行政服务事项。选派业务骨干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跟班学习,邀请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专家坐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窗口指导,建立了区、地、县(市)三级林草行政审批业务交流机制。二是开展靠前服务指导,组织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业务专题培训、重点项目专题讨论。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摸排掌握塔城地区村庄绿化项目实施情况,完成自治区林草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话工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单位违纪干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学习典型案例7次。
2.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反馈,着力提高调研实效,形成切合实际的调研报告6份。二是完善县级干部包联县(市)制度,针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点对点的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跟踪推进。三是督促各县(市)全面摸清林木退化底数。完成2023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四是指导县、乡、村落实林长制,建立各级林长巡查问题台账,对林长巡林情况、网格化管理情况等必要信息进行逐月累计统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项目监管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履职尽责,推进林草项目建设。召开项目推进会议,梳理地区林草项目申报清单等内容。深入研究做好项目储备,严格落实项目申报程序,强化项目责任制。二是落实闭环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三是梳理林草项目执行情况,建立台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开林草项目视频调度会,督促县(市)抓好工作落实。
4.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涉及上次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1项,对照该问题,地区林业和草原局邀请地区财政局、自治区质检站专家组建工作组,对2018-2019年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期满收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组织相关县(市)编制了实施方案,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地区财政局申请资金返还,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方面
1.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一是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落实换届工作,制定了《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总支及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选举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担任总支及支部书记、委员,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积极发挥上一届支委传、帮、带作用,确保支部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整改期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1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党员干部交流发言33人次。二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成“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相关资料,加强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梳理两年来发展党员档案工作。目前,已接收5名预备党员,3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保护区下派2名在职在编干部充实至各管护站,确定了4名在职党员干部作为4个管护站的党建工作负责人,带动引导管护员的学习、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通过正面引导和积极动员,8名管护员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向组织靠拢。现有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列入2023年发展对象名单,目前1名正在发展。二是修改完善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管理办法》《管护员考勤制度》等各项制度,组织保护区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与每一位聘用管护员签订了《绩效考核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工作,通过“学习提升-自查自纠-整改纠错-总结”四个阶段,保护区全体干部职工从政治思想学习、大局意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四个方面进行自我剖析,对照查摆自身问题并切实整改。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林草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聚焦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到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用党纪政纪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有人抓、有落实。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项目管理、执法能力建设、林草监测防治职能提升、助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针对问题根源,进一步加强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3830;通信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A区213室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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