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9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不断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按照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认真整改,努力推进地区交通运输工作稳步发展
(一)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人员参加塔城地区举办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观摩,提高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水平。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21次。同时,督促干部开展新疆干部在线、法宣在线等各类网络学习。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结合工作实际,排查交通运输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建立台账并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同时,明确了党组书记审签制度,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明确16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并在地区行署网站进行公示。按程序对未达标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对危货运输企业、客运企业许可档案进行梳理,完善档案资料,对187本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依法依规撤销许可,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二是举办干部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制定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塔城地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县(市)严查非法营运案件,并上报办理情况结果。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常态化打击非法营运活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三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指导各县(市)开展客运、货运、道路施工等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和管理工作。收集道路施工、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信息2次,落实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制度。在行政审批、招投标工作中,审查企业信用信息,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允许从业。
4.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一是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次,及时反馈检查问题,督促对3家运输企业动态监管不到位情况进行处理,同时,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二是督促托里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同时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2次。
5.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征求各县(市)、相关国有公司关于客运站整合意见建议,通过资源整合,试点推进客运企业规模经营。二是加强网络信息共享,加强非法营运线索移交,召开联席会1次,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及时下发打击非法营运公告7份,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交通运输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扩大12345、12328监督热线社会知晓率,通过社会监督,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三是积极上报行署协调地区、县(市)养护资金,上报养护计划,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争取养护资金支持。
6.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加强保密文件流转管理。召开党组会议,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今后工作按程序批转保密文件。履行保密人员管理职责,及时签订责任书、脱密协议8人次,建立流转台账,组织保密文件清查工作,开展保密学习,提高干部保密意识,保密文件不流转至知悉范围外人员。
(二)关于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纠治“四风”方面
1.履行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三个责任”清单,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下发执行。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履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细化、完善《一岗双责》清单,听取“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督促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科(室)开展谈心谈话、监督检查、专题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同时,开展节前廉政教育2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
2.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一是建立文件办理清查制度,坚持每周对流转文件进行清查,形成文件闭环管理。参加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观摩会,召开地区“四好农村路”现场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申报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二是对前期调研工作推动情况进行分析,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请行署协调解决,落实地委关于调研工作要求,及时形成调研方案、调研报告等材料。
3.规范财经管理制度。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费支付清单,加强资金审核,严格按建设管理费开支内容予以支付。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发挥好项目审计作用,规范资金支付,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财务和公路项目审计工作,对2015年以来的公路项目进行梳理,完成审计工作。
4.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将上次巡察反馈“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组织建设不强”等14条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一并研究、一并整改、一体推进,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责任科(室)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机关党支部补选、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上报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截至目前,14条问题已完成整改13条,剩余1条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梳理需提交党组会研究的党建工作事项6项,按需提交会议研究。对支部换届工作进行“回头看”,补选支部委员2名,党组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党总支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1次。二是过集体政治生日1次、参观学习1次、观看主题教育片1次,丰富支部活动载体。支部结合各自实际提前申报讲党课方向1次,党总支做好讲稿审核规范的指导把关。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聚焦单位主责主业,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党组议事决策清单,按照党组议事清单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1次。二是落实“三重一大”要求,梳理“三重一大”事项44项,党组会议逐一表态、逐个发言,形成党组会议纪要21份。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要求,党组会议研究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分管领导抓好制度执行和会议记录的指导检查,规范党组会议制度落实。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与地区公务员局、地委编办对接,协调明确塔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性质,为人员招录、调入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上报招录计划4人,按照人员调动程序,拟调动人员2人。二是按照地委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和岗位实际,及时上报专业人才引进计划1个,计划争取专业人才2人,按照程序进行人员轮岗调整1人,充实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人才力量。
三、压实主体责任,以建章立制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地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于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勇于担责,坚持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务求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党组书记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完成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力争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进交通运输工作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0667;通信地址:塔城地区六合大厦E区三楼地区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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