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地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3日至6月22日,地委第五巡察组对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9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工作全局,与全面提升发展改革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以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发改工作重要会议精神。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内容。二是班子成员会前紧紧围绕学习主题开展个人自学。同时,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学习,认真研讨发言。三是积极与自治区对接,提前谋划“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按月牵头梳理形成地区经济形势运行情况,逐月抓好主要经济指标运行。
2.进一步加大抓项目和促投资力度。一是认真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组织项目评审中心、相关专家、行业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集中会审。二是履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进度缓慢项目,采取下发提示函、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对各县(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县(市)新建、拟建项目审批工作进行核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3.统筹做好能源安全监管与发展。一是按照年度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和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计划,采取地、县联合监管检查形式,对地区电力、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开展线上监管检查。二是不定期调度各县(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目前,已有18家企业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提升了企业自身能源管理水平,实现减耗、降本、增值。
4.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一是加快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进度,发挥好以工代赈沟通协调机制作用,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2022年以来,召开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3次、现场会1次、赴县(市)服务指导3次。二是全地区20个以工代赈项目及34个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推进顺利,截至11月底,带动1761名当地群众增加收入,人均收入1万余元。三是制定《地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5.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进行公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审核、批复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专题学习、干部集体学习等形式,及时学习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及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各分管领导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各科(室)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2.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一是充分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塔城地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书选编》,及时通报自治区、地区纪委通报的各类案件。二是召开塔城地区粮食购销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推进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召开节前廉政专题会议,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四是按照9种处置方式、13种处置情形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并做好跟踪回访。
3.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一是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占压专项排查清理工作,强化对长输油气管道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管道穿跨越处、老旧管道等部位的风险防范工作。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形成逐级审核签字机制,明确了科(室)相关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相关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的工作机制。
4.落实巡察反馈整改主体责任。一是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将上次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3条问题与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坚持以工代赈项目月通报制度,不定期召开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载体,丰富组织生活。每月初,由机关党委牵头并指导各党支部及时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按程序对支部进行了改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双提升。二是成立2个离退休党支部,并为每个支部安排1名委员作为联络员,确保退休支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一是按照自治区、地区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二是不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主动接受监督。三是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做好每一环节的相关工作,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成长经历向党组汇报,并进行研究。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按照程序,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和任务,积极主动与指导组进行沟通联系对接,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二是扎实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月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保密在我身边”“迎五一 庆五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庆祝六一儿童节”“感党恩、庆七一”“紧跟领路人、奋进新征程”“传承红色基因、喜迎二十大”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全面做好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点对点加强与离退休党员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为离退休党员赠送学习资料20余份,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及时与其所在党支部进行沟通联系,所在党支部对其参加组织生活相关活动情况进行纪实。三是做好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积极主动与离退休老党员进行沟通,鼓励退休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居住地社区。四是落实党费收缴,在职两个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离退休党员的党费核算和收缴工作,每月20日前按时上缴党费至机关工委。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传帮带制度,针对新招录的年轻干部,做到科长带科员、老人带新兵,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二是执行科(室)人员轮岗制度,先后对“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中心、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产业科和能源监管科等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三是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各科(室)长“业务大讲堂活动”,助推干部能力素质双提升。
三、突出持续整改,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各科(室)积极协调配合,紧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形成合力,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互相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使整改过程成为班子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提升党员干部抓落实和作风转变的过程,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0667;通信地址:塔城地区塔城市六合大楼E区305室(派驻纪检组);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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