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综合公告>正文

关于谨防食用野菜野果中毒的风险提示

2023-04-10 13:23:04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春季正是各种野菜野果生长旺盛之时,野菜野果因难以辨别、环境污染等因素,误食或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发生致病、致残、致死事件。为避免该类事件发生,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时刻牢记生命安全第一,预防误食中毒是关键,做到“四不”:不采摘、不加工、不食用、不买卖野菜野果。

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婚丧宴请、会议用餐、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中用餐单位,禁止加工烹饪野生菌、野菜、野果及其干制品,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三、不迷信野菜营养高,野菜野果整体营养价值并不会比人工栽培的蔬果高,有的野菜野果含有少量有毒物质,有的容易引起过敏,要谨慎食用。

四、食用野菜野果之前,要摘净去腐,充分清洗,部分野菜有微毒,需经过清泡、水焯等去毒处理,在炒熟(煮、蒸)透后才可食用。

五、误食野菜野果后如有不适,应第一时间催吐并紧急送医诊治,并携带剩余野菜野果供医生诊断中毒原因。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