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公告
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孕期人员体检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可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工作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3月24日。
(四)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六)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或未经考察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6239549、6230237(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联系邮箱:xjtcrskszx@163.com
附件: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 202303172005084347.doc
2、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202303172005513364.xls
3、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202303172006030613.doc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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