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3年1月13日,地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刘保新代表巡察组向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新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机关工委书记童长仕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机关工委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机关工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保新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走好“第一方阵”,地直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不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机关党建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到位,政治执行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重视不够;强化管党治党还有不足,作风建设用力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还有不足,落实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自身建设还有不足,党建引领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自身政治建设还有差距。
刘保新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常抓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求,承担起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强化履职尽责。二是加大管党治党力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抓好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加强“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针对性。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工作走深走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参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强化风险防控。四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表态整改”“形式整改”,针对地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防止“表态整改”“形式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朱新川强调,机关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深刻意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机关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对整改进度亲自过问、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时限明确,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童长仕表示,地委巡察组全面客观地反馈了机关工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机关工委将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分析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会议结束后,机关工委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挖掘问题根源,高标准列出整改方案,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从严、从快、从实逐一加以整改,确保不落一项、不丢一条。作为工委书记,一定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整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地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地委组织部有关人员,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等21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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