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四巡察组向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3年1月12日,地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加娜提·赛依夫汗代表巡察组向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新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史永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保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加娜提·赛依夫汗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科研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引进辽宁农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农业科研工作决策部署还有不足,服务农业现代化意识不强,科研精神缺乏、科研能力不足,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重点工作落实还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不够全面、不够坚决有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有漏洞,廉政风险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未严格落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加娜提·赛依夫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标本兼治。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现有相关制度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形成“长久立”长效机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整改实效。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推动问题整改。责任领导定期检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对整改进度、质量、效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朱新川强调,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领会,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要以坚决的态度、清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扎实实抓整改,认认真真促落实,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出台的《贯彻落实<意见>的若干措施》,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逐级压实责任,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史永清表示,结合以上建议和要求,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全盘认领,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全体干部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逐一解决,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地区农业农村局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五要十不准”规定和“一二三”工作法,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促业务提升。
地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地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塔城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等28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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