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为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75家企业享受2021年度稳岗补贴的公示(第四批)
为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就业岗位和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根据《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33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经自治区人社厅推送,地区人社局审核,现对第四批75家符合发放2021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应拨付稳岗补贴资金合计95310.81元)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共计5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
联系人:马清泉
监督电话:0901-6220170
附件:塔城地区2021年度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第四批)
稳岗补贴发放公示表 (第四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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