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1]64号)要求,经塔城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经广泛推荐、审核,拟向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如下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参评对象(1个)
沙湾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9月24日。公示期间,塔城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对以上推荐对象的意见和情况反映。
监督电话:0901-6223804
塔城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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