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综合公告>正文

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21-07-05 19:39:28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1年7月2日,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艳艳代表巡察组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荣远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建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1年3月25日至4年2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和组织人事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巡察组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艳艳提出,2016年以来塔城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依法治国新形势,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做出了贡献。但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法院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围绕职能职责推进高质量发展有欠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欠缺力度,作风不实问题时有发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加强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抓干部队伍力度不足。

刘艳艳同志提出4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履职尽责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认真加强巡察整改。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荣远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巡察整改政治理念。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三是强化整改监督,形成巡察整改政治合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当前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推动整改落实,以推动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塔城国家级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贡献自身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建科表示,对于地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作为整改落实主要责任人,将和党组成员一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定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当前保安全、固稳定各项工作,坚决做思想认识坚决到位、整改措施坚决到位、严守纪律坚决到位、责任落实坚决到位、整改落实坚决到位。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契机,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努力推动新时代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地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等共27人参加了会议。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