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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版《塔城地区美术作品集》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3-29 18:29:2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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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文联、地区美术家协会:

在全地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际,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更好地服务广大美术爱好者,不断提升地区美术作品创作水平,展现全地区美术事业发展历程和创作成果,经地区文联党组研究,决定出版《塔城地区美术作品集》,向党的一百周年献礼,为推进地区文艺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美术作品分为油画、国画、水彩画。

二、美术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能展现美学和艺术之美。优先入选能反映地区各地美景、特色的作品。尺幅大小、横坚格式不限。

三、美术作品数量。自治区级美术家会员每人作品入选不超过4幅、地区级以下美术会员每人入选不超过2幅。征集上报时可多报送1-2幅。

四、美术作品须为作者原创。

五、投稿按照自愿原则,入选后作品不付稿酬。向入选作者赠送4本《塔城地区美术作品集》画册以作鼓励和留念。

六、各县(市)文联及美术家协会要统一上报。地直单位个人投稿需经地区美术家协会主席团成员推荐。地区文联不接收个人投稿。

七、上报时间在6月25日-26日。各县(市)文联会同美术家协会负责作品初选。初选的作品用专业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像素5MB以上),拍摄作品(文件名称为“作者+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品尺寸”),连同个人简历(如唐某,乌苏人,性别,族别,地区美术家会员,艺术成就,200字以内)为一件完整作品。邮箱:tcwl202103@163.com。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每件作品不低于3M(需为原图)。

八、地区文联对投稿入选作品享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九、加强组织。此项工作由地区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军牵头负责。各县(市)文联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广泛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征集、评选,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地区联络人:高*(地区美术馆、书画院干部),联系电话:0901-6269570;刘*(地区美术家协会秘书长),联系电话:13899388415。

附:拍摄作品小技巧

塔城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3月29日

拍摄作品小技巧

1、使用专业数码相机拍摄,并辅助三角架,以保持画面稳定。

2、在光线明亮且均匀的环境下拍摄(或借助外部灯光达到此效果)。把相机镜头对准作品的正中央,以正顺光照射作品,确保画面中无阴影。

3、如果是装裱过的作品,悬挂在墙上,相机与画面在一条水平线拍摄,画面在取景框中,横平竖直,不扭曲不变形,并完全框入;如是未装裱作品,需熨烫平整或抚平后再拍摄,尽量少褶皱。

4、相机参数:用光圈优先模式拍摄也就是A模式,光圈设置在F8到F16之间锐度比较好。ISO设置的越低画质越好,图片越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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