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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辛丑之春 乐在塔城”楹联书法网络展征稿的通知

2020-12-10 10:32:5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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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文联、书法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润疆”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统节日,营造春节喜庆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现脱贫攻坚成果,让塔城民族团结之花永远绽放,迎接建党100周年。经塔城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决定举办2021“辛丑之春 乐在塔城”楹联书法网络展,特面向塔城地区广大书法爱好者征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辛丑之春 乐在塔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塔城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塔城地区美术馆(书画院)

协办单位:塔城地区书法家协会

专家评审:由承办、协办单位组成,评审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美术馆(书画院),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和联络协调等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参赛对象。16周岁以上书法爱好者。

(二)创作内容。作品围绕塔城地区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军民鱼水、城乡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主的楹联、名人联。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鼓励自撰联,字数不超过10言,书体不限,体现多样化、艺术性。

(三)原创说明。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杜绝代笔,一经发现,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取消入选资格。

四、作品要求

楹联书法作品尺寸:以四尺竖式三裁、作品由县(市)文联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专人负责,书法作品不受名额限制,严格要求作品质量,由书法协会统一按要求压平拍摄。上联右、下联左,横批上方,中间摆放“福”字、“福”字大小33.3x33.3厘米。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自发通知起至2021年1月25日。

(二)作品评审。2021年1月28日。承办方邀请地区书法家协会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届时将在地区美术馆(书画院)微信公众平台展览并发布公告。获奖作者可作为加入地区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奖项设置

本次楹联书法网络展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入选作品20名、优秀组织奖2个,优秀奖以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和奖品。

选送作品由县(市)文联统一收集报送。

联 系 人:高*,禹*

联系电话:17551030633,15389986299

电子邮箱:tcdqmsg@126.com

附件:2021“辛丑之春乐在塔城”楹联书法网络展报名表

塔城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12月7日

2021“辛丑之春 乐在塔城”楹联书法网络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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