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塔城地区职称社会化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塔各垂直管理(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塔城地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纳入职称管理系统统一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3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决定从2017年起,将塔城地区中、初级各系列(专业)全部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评审,现将2017年度塔城地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1.中、初级职称评审范围:党干校(中专体制)教师系列、档案系列、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机电工程、建材工程、建筑工程、林业工程、煤炭工程、测绘工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系列、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农艺系列、群众文化系列、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系列、民族医(药)主治(主管)医(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新闻系列、广播电视播音专业(初级)、畜牧、兽医系列、体育教练员系列、少数民族语文翻译系列。
2.高级职称推荐审核工作。申报自治区各系列高级职称的材料由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初审后,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和委托评审函。
二、推荐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上年度以及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为准,凡未参加年度考核和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律不准推荐评审。对拟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要严格按照推荐评审条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一)地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单位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和评审材料报送塔城地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二)各县(市)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评审的,由所在单位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和评审材料报送到各县(市)人社职称部门,经各县(市)初审后报送塔城地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三)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材料时,按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执行。评审材料经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初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审后,开具委托评审函,报自治区各评审委员会。
三、职称申报相关事宜:
申报塔城地区中、初级各系列(专业)职称的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的方式开展。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日— 9月20日,纸质材料的报送时间为:10月1日前。
(一)网上申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
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安排专门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注册。各县(市)基层单位由县(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地直单位由地区人社局审核通过。
2.个人注册及登录: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个人方可注册,并登录上传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前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
3.上传材料程序:
县(市)基层单位:单位注册(单位管理员)→个人注册→上传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县(市)人社局审核→地区人社局审核(提示为:通过形式审核)→打印《评审表》和《推荐表》→提交纸质材料。
地直单位:单位注册(单位管理员)→个人注册→上传材料→单位管理员审核→地区人社局审核(提示为:通过形式审核)→打印《评审表》和《推荐表》→提交纸质材料。
4.注意事项: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提交三次材料,请各单位、各县(市)提交材料时认真审核,防止出现超过提交次数无法提交的情况。
(二)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形式审核后,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还需要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2017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报送用Excel编辑打印的《2017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公示结果。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业绩成果、任职资格、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年度考核等),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并出具结果证明1份,注明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一式1份,签名不得打印。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形式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粘贴在首页右上角。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5〕53号)要求: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并签名。
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职称申报材料,并在《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5.《塔城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通过形式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正常晋升:需提供2014—2016年年度考核表原件,“一步到位”评审中级人员需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非公有制单位需提供相应年度劳动合同原件)。
7.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不少于2000字),并经所在单位人社(职称)部门审核,签署“已审核,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8.任期内聘用合同原件。
9.已获《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2015年、2016年、2017年)原件,或《继续教育免试表》(见附件3,住村工作队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填附件4)。
10.学历有效证书和最高学历有效证书原件。
11.任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及交流的论文(具体篇数及规格按照各系列评审任职资格条件掌握。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2篇以上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代表作品,可视同论文参加评审。非公有制单位(地直单位)晋升中级职称须发表一篇。以少数民族文字发表的论文需同时上报翻译汉文稿件一份;
12.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材料及证明材料。
1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属驻塔垂直管理(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需由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5)。
四、人事代理人员、特岗教师、5%储备编招聘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凡通过人事代理进入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都予以认可,其任职年限视为聘用年限。申报评审者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临时聘用合同书》原件。
2、特岗教师、5%储备编招聘人员在正式入编前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参加职称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年限视为聘用年限。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做到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在职称申报中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相关信息,自觉做到不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不伪造学历、职称、培训、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不搞虚假业绩。同时,各单位人社(职改)部门一定要认真审核被推荐人员的履历及专业技术业绩情况,审核人须签字,单位须加盖公章,做到责任到人。
(二)地直各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和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对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社(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在评审过程中,经审查或举报发现伪造学历、资历、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两年的评审资格,并在全地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参加塔城地区“访惠聚”工作住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可免继续教育学习。非住村当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住村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需提交《继续教育免试表》和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材料装订要求:
1.公示结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业务工作总结、《塔城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原件1份、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发表及交流的论文(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等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2.按照毕业证、任职资格证、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或免考表)、各类获奖证书(按时间排列)的顺序装订成册。以上材料同时上报复印件装订成册,不方便装订的书等材料无需装订,须在醒目位置上标注申报人员的姓名、单位及拟申报职称。
以上申报材料须编制页码、目录、封面,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及人社(职称)部门公章。封面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任职资格。所报材料须尽量归整到一个质量较好的档案袋中,按照《塔城地区--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见附件6)要求打印粘贴封面。未编写页码、未按目录装订、填写不规范或装订不整齐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接收。凡因报送材料不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等引起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2017年8月1日-9月20日完成各专业中、初级职务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
2.10月初至11月中旬,进行各专业评审工作。
3.11月底完成任职资格审批工作。
七、纪律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工作中,要提高职称信息透明度,不断扩大信息沟通渠道。各级职改部门要及时将我区职称工作的政策文件、评价(审)规则、评价(审)结果、工作计划安排等予以公开。加强对评价活动中工作规则与程序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提高职称工作的诚信度,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建立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实现阳光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畅通、便捷、高效的职称工作信息。
报送地点: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联系人:阿达力
联系电话:0901-6238796
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登陆和相关附件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职称评审”栏中查阅下载。
附件:
1、《2017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继续教育免考审批表》(少数民族特培)
4、《继续教育免考审批表》(住村工作队员)
5、《委托评审函》
6、《塔城地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3《继续教育免考审批表》(少数民族特培).doc
附件4《继续教育免考审批表》(住村工作队员).doc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附件6塔城地区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doc
附件12017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5《委托评审函》.doc
附件3《继续教育免考审批表》(少数民族特培).doc
附件4《继续教育免考审批表》(住村工作队员).doc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附件6塔城地区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doc
附件12017年度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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