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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18-04-23 18:07:5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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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委工作要求,地委各巡察组拟于5月上旬开展2018年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地委第一巡察组:沙湾县金沟河镇、乌苏市西湖镇;


地委第二巡察组: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


地委第三巡察组:沙湾县东湾镇、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地委第四巡察组:沙湾县西戈壁镇、和布克赛尔县查干库勒乡。


二、巡察时间


2018年5月上旬开始。


三、巡察对象。


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巡察内容


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列情况:

一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是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情况;

三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及群众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工作要求情况;

五是贯彻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落实选人用人标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六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十改进十不准及地委改进作风实施办法,整治“四风”“四气”情况;

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各项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八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特别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腐败问题;

九是其他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建议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五、反映问题渠道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和联系电话,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干部、对被巡察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情况和问题。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


沙湾县金沟河镇政府大门外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场部大门外


沙湾县东湾镇政府大门外


沙湾县西戈壁镇政府大门外


乌苏市西湖镇政府大门外


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政府大门外


和布克赛尔县查干库勒乡政府大门外


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大门外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沙湾县金沟河镇干部周转房(巡察组驻地)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职工宿舍(巡察组驻地)


沙湾县东湾镇干部周转房(巡察组驻地)


沙湾县西戈壁镇干部周转房(巡察组驻地)


和布克赛尔县查干库勒乡干部周转房(巡察组驻地)


乌苏市西湖镇干部周转房(巡察组驻地)


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干部周转房(巡察组驻地)


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巡察组办公室)


(三)通信地址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一巡察组收;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二巡察组收;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三巡察组收;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四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834700)


(四)举报电话


地委第一巡察组:18167558136


地委第二巡察组:18167558137


地委第三巡察组:18167558138


地委第四巡察组:18167558139


(五)电子邮箱


地委第一巡察组:tcdwxcz01@163.com;


地委第二巡察组:tcdwxcz02@163.com;


地委第三巡察组:mailto:tcdwxcz04@163.com;


地委第四巡察组:tcdwxcz04@163.com。


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请大家放心,对大家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为大家绝对保密。


中共塔城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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