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和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的统一安排,2018年4月1日至12月底,塔城地区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新疆”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为获得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举报电话:0901-6226291;0901-622300转3204\\3016
塔城地区民政局 塔城地区公安局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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