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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委党史研究室(地区地方志编辑室)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5-14 17:49:5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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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9月8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委党史研究室、地区地方志编辑室(简称地委史志办)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14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委史志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地委史志办党支部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的领导方面

 

 

一是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结合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18年1月14日前完成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相关文件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健全“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工作制度,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党建工作。坚持示范引领,抓班子、带队伍,对支部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落实,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业务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领导不弱化。抓党建工作已纳入单位主要领导2017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和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纳入年度党员评议内容,纳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汇报内容,接受各方监督。2018年1月8日召开部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指定专人做好部门会议记录和党支部手册记录,专人专柜保管。

 

 

二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于2018年1月14日,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将对照检查材料中政治敏锐性不强、政治鉴别力不强、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薄弱等问题,纳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需要查摆解决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问题根源剖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下一步,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上述问题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2、党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各项制度规定。制定支部抓党内政治生活责任清单,明确并细化支部委员、单位领导“两个责任”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地委史志办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按程序和规范,改进“主要以学习文件为主”的党支部学习教育方式,采取文件学习、会议讨论、案例剖析、党课(廉政教育课)讲授、基层学习、实践活动等多种学教方式,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开展志愿服务群众、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丰富措施方法,提升实际效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党员参加活动实名签到,单位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截至目前,“三会一课”开展正常。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班子成员、党员认真开展问题查摆剖析,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共查摆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24项,建立班子、个人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措施24条,认真开展整改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并进行点评,督导支部委员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2次,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各1次,开展集中学习11次,召开座谈讨论会4次,党员干部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9篇,开展知识测试2次,上党课2次。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不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根据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中,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活动要有部署安排、有工作计划、有总结提升。对 “三项治理”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逐一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部门干部针对相关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结合2017年组织生活会,制定问题整改台帐,目前正在落实中。严格落实“四书两报告”制度,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负责“四书两报告”制度具体工作。目前,已与支部委员、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告知书》,告知领导班子成员主抓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有关事项;认真接收《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任务通知书》;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建议书》,向各科室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一岗双责”,及时整改到位;明确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和责任制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明确年底,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任务落实情况。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现象。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与全体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纪律知识微考堂”2次,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明确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与年度干部评优评先、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廉政约谈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提醒。

 

 

三是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缺位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班子和科室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并列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廉政风险识别防控根据单位和科室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年制定班子和科室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并列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支部认真审阅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内容,紧密结合单位和科室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禁抄袭、造假,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进行严肃批评。

 

 

二、六项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方面

 

 

1、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

 

 

整改情况:召开部门全体干部会议,对干部职工进行财经纪律、廉洁纪律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超标准报的差旅费全额退还财务,并建好退款台帐。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廉洁纪律教育,加强财务监管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充分。

 

 

整改情况:加强民主集中制、财经纪律、廉洁纪律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修订完善单位《会议议事规则》。截至目前,部门重大事项均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部门“三重一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控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截至目前,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或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部门干部会议,在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单位领导末位表态。集体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自觉维护并坚决执行。

 

 

三是违反“四不直接分管”规定。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了“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修订完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四不直接管”制度。严格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班子成员对重大事项充分沟通交流,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党政一把手不在发票上签字。

 

 

3、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一是部分干部存在“慵、懒、散、慢”现象。

 

 

整改情况:开展了“干部作风大转变”座谈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培养敬业爱岗、争先创优、扎实苦干、只争朝夕、无私奉献精神。对于个别同志存在的“慵、懒、散、慢”以及完成组织分配工作时挑三拣四现象,分管领导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对全体同志进行了督促谈话,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完善了部门考勤制度,明确考核记录人,加强督查,严格落实请销假及工作制度。

 

 

二是调研指导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地委有关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要求,结合“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扶贫帮困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副职领导不少于1个月。在调研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一线,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干部需求,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14人(次),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三是资产反映不真实,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导致资产管理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对前期购置的物品登记入帐,确保帐实相符。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公用物品进行一次清查,全面建立资产管理帐目。

 

 

四是大额资金开支无明细,经济事项不明确。

 

 

整改情况:对前期发生的大额资金开支补充明细,补充合同,明确经济事项,确保符合财务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大额资金开支写明明细,明确经济事项。

 

 

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发票无领导签字、无经办人签字、原始票据内容不全,出差无文件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前期发生的财务事项补充领导签字、无经办人签字、原始票据内容,查找补充出差文件,确保符合财务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派差、派车等财务管理措施,加强财务监管工作,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坚决防止发票无领导签字、无经办人签字、原始票据内容不全,出差无文件等问题再次出现。

 

 

六是存在发票名称错误或发票不正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前期打印费、托运费票据进行核查确认,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票据管理措施,加强财务监管工作,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规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七是未按照塔地财购[2014]2号文件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对前期出版费、印刷费进行核实,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认真学习塔地财购[2014]2号文件规定,将有关内容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2017年出版费、印刷费进行回头看,对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事项,提出办理申请。

 

 

八是存在部分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现象。

 

 

整改情况:对前期未使用公务卡的部分支出进行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把公务卡使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三、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工作要求及“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方面

 

 

“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对“学转促”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笔记记录不及时问题的同志提出严肃批评。制定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学转促”专项活动意见》,对“学转促”专项活动查摆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查摆问题浮于表面,没有从思想深处挖根子、找原因的,提出严肃批评。对于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重新制定整改计划,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3618;

 

电子邮箱:345847599@qq.com;邮件请寄:塔城地委史志办;邮编:834700

 

 

                               塔城地委史志办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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