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供水工程-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供水工程已由托发改农经【2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托里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人为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EPC承包人),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托里县庙尔沟镇;
2.项目编号:ZHDYTC2020-036;
3.招标范围:该工程电源点由110千伏黑山头变电站10千伏黑柳线014号杆“T”接。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6700米,电缆线路150米,新建630kVA台墩式变压器1台,400kVA台式变压器2台,160kVA箱式变压器2台(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2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13:30分,下午16:00-19:30分,节假日不休息),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含有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项目班子中建造师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证)、建造师(B证)、专职安全员(C证))。(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查验,留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2.地点: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伊宁路121号;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联系人:王*
电 话:180975951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电 话:17397768111
邮 箱:xjzhd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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