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也门勒乡园林村滴灌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也门勒乡园林村滴灌改造项目已由塔市发改投资【2020】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也门勒乡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发展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也门勒乡园林村;
2.项目编号:ZHDYTC2020-019;
3.建设规模及内容:滴灌改造3286亩,更换35公里管网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10:30—19:30分,节假日不休息),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须携带:(1)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含有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项目班子中建造师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证)、建造师(B证)、专职安全员(C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查验,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根据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本项目同时接受电子版资料投递,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要求资料真实可信,内容清晰可见,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本项目指定邮箱141158841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资料请与开标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地点: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伊宁路121号;
3.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被列出招标人项目单位黑名单。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城地区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
电 话:156990188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电 话:17397768111
邮 箱:14115884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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