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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城市、沙湾县调整部分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拟建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地点和任务的公示

2020-06-18 10:37:0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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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城市因原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提出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及任务;沙湾县因配合援疆项目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提出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地点。现将两县(市)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县市

调整前

调整后

乡镇场

村队

面积(亩)

乡镇场

村队

面积(亩)

1

塔城市

二工镇

吐马克齐村、哈尔墩村、头工村、五里村

12700

二工镇

吐马克齐村、哈尔墩村、头工村、五里村

13090

2

喀拉哈巴克乡

山北村、柳泉村、吐勒克库拉克村、喀拉哈巴克村

11700

喀拉哈巴克乡

山北村、柳泉村、吐勒克库拉克村、喀拉哈巴克村、阔斯哈巴克村

24128

3

阿不都拉乡

阔日勒拜村、中阿村

14300

阿不都拉乡

阔日勒拜村、中阿村

5247

4

阿西尔乡

阔克扩甫尔村

3300

阿西尔乡

阔克扩甫尔村

3047

5

沙湾县

博尔通古乡

阔柯克牙村、捷勒阿尕什村、博尔通古村

9673

博尔通古乡

阔柯克牙村、捷勒阿尕什村、喀拉巴斯陶村

9461

   说明:1、拟建高效节水项目所属耕地必须是划入基本农田或农民二轮承包地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耕地; 2、拟建高效节水项目中新建部分为耕地未安装过滴灌;改建部分必须是2011年之前安装的滴灌; 3、如对以上拟建高效节水项目有异议,可以向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4、监督、举报电话:塔城地区纪委监委驻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0901-6223830;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0901-6236152。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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