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塔城地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委编办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巡察。2019年12月31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地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政治站位不高,思想建设有短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仍有不足方面
1、理论武装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编办2020年理论学习长期和阶段性学习计划,努力把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学深学透,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二是加强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列入2020年工作要点,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设置和管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方面重要讲话的学习,提高编办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用以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提高工作实效。三是不断完善和加强集体学习制度,在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及地委的决策部署,要求每名干部都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吃透理解、运用到实践中。截至目前,编办领导班子集体学习8次,编办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机关党支部每周四下午集体学习,共学习10次,提高了地委编办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思想认识。
2、履职尽责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对事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民生等领域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对地委、行政公署领导的批示,及时予以答复,截止今年4月中旬,共答复领导批示13件。二是落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事业单位的调整工作要求,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指导各县(市)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撤销了抗震安居办、爱卫办等议事协调机构。三是2014年按照自治区要求,将“吃空饷”的工作移交人社局,已将前期查处的“吃空饷”情况进行对接移交;在今后“吃空饷”查处工作中,编办将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围绕编办职能,提出收回存在“吃空饷”情况单位的部分编制的建议,以加强“吃空饷”查处工作。四是规范和完善了权责清单,对以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对原有权力、服务和责任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有力推动了职责边界清晰、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3、保密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初编办将保密教育列入日常集中学习计划内容,经常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保密、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二是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编办加强了保密设备的投入,给编办3名副主任及重要科室分别都配备了标准的保密柜,共计4台,购置了2台碎纸机,同时加大了机要室硬件建设,搞好物防,配置更新必要的保密设备。三是建立和加强制度建设,对收发文件等要害部门进出人员的审查和控制,规范文件的登记管理,明确2名干部为兼职文件保管员,实行AB岗工作制。
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实,主动作为欠缺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3月30日已召开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二是编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第一季度组织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2次。三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各科室、各岗位根据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已完成领导班子、5个科室主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派驻监督“驻”的优势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当即与地委编办主任付新源同志进行谈话,督促准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二是向地委编办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巡察,主动查找不足,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三是对地委编办综合(组织人事)科科长、纪检干部李世荣同志进行约谈,了解巡察整改任务进度,并再次对领导班子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督促。四是定期参加地委编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已参加地委编办干部职务晋升、科室分工等会议3次。
3、作风建设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教育,组织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地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提升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认识。二是加强考勤管理,通过制度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综合科认真做好了考勤及请销假工作,凡请假一天以上的均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三是明确要求,提高办事效率,要求各科室对来文来件及时办理,不得拖延,业务科室耐心细致的做好业务工作,认真接待各单位来办事人员。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基层减负精简发文的要求,科学审慎制定发文计划,对纳入精简范围内的发文,起草前须报请领导批准,坚决不以便笺红头代替红头文件下发,做到有效减少发文。五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新制定《塔城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修定完善《塔城地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5项制度。
4、机构编制的监督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设置和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将条例的学习内容纳入2020年编办整体学习计划中。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执法力度,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率,拟在年度内重点针对全地区教育系统、文化系统、卫生系统、农业系统中选择2—3个系统进行全面调研,把调研工作与执法督导结合起来,积极促成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对县市党委编办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县市党委编办做好以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为重点的改革和管理工作,跟进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明确政策口径,帮助县市党委编办解决困难、推动工作。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干部选培机制落实不力方面
1、党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每月固定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好党支部周四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开展主题活动3次,上党课1次,按时收缴党费,已全部上缴机关工委党费账户。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已组织党员学习10次。三是开展好党员过政治生活、观看红色影片、廉政影视教育片,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进一步丰富党组织生活,激发党员干部参与的积极性。
2、民主集中制落实简单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抓住大事定议题、个别酝酿求共识、民主集中作决策、分工负责抓落实、监督执行重检查”的运行机制,不断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地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会前明确议事主题,规范议事过程,主要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三是严格按照会议主题事项内容,把编办办公主任会、业务办公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及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等会议记录本全部重新区分开,并指定具体记录人员,做到工作、内容、记录本、记录人相对明确,责任到人,分类备查。四是今年3月修订完善了《地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今后凡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员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6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编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进行监督。五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制定了《编办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严格按照《编办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选人用人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地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二是按照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加大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配齐配强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推动干部队伍能上能下、有序流动,2019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调整正科级科室负责人1人,提拔正科级职务2人、副科级职务1人;积极选调中青年干部,9月调入一名副科级干部充实编办队伍。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范干部选任全程纪实操作办法和监督流程。
四、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未全面落实,以案促改、举一反三”不到位
1、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没有常态化坚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意识,牢固树立“必须改”“主动改”“我要改”的担当意识,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头等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将中央、自治区、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纳入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中,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思想作为学习重点。三是制定《塔城地委编办脱贫攻坚专题学习制度》,目前已专题学习脱贫攻坚3次。
2、自治区群众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新制定《塔城地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财务支出的管理原则和审批权限。
塔城地委编办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编办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努力把地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加快地委编办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并继续征求地委第二巡查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得到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努力促进地委编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8240;电子邮箱:236785077@qq.com;邮件请寄:塔城市六合广场辽塔创业大厦D区501室,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塔城地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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