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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苏市超顺环保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暂存收集点的公示

2020-07-20 11:09:13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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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活动环境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结合项目实际,经研究,认为乌苏市超顺环保有限公司收集网点满足收集暂存要求,拟决定对乌苏市超顺环保有限公司收集暂存点进行公示。

一、废铅蓄电池

(一)项目名称:乌苏铅蓄电池仓储装运项目

(二)建设单位:乌苏市超顺环保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乌苏市新市区办事处鑫源路005号乌苏市博源塑业有限公司现有空闲库房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收集、存储的废铅酸蓄电池有汽车、摩托车启动类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类蓄电池和工业生产用蓄电池,不实施电池任何拆解及后续深加工活动,回收转运的废旧电池基本上全部为免维护蓄电池。计划年收集、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3000t,仓储库最大暂存量为30t,转运周期一般为1~2天1次,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

(五)储存方式:实行分类隔离存储,电动车电池存放区、车用蓄电池存放区以及危废暂存处分别存放在贮存区,并配有统一明显站立标识牌。

(六)铅蓄电池暂存收集点编码:(见附件)

二、废机油

(一)项目名称:乌苏废机油仓储转运项目

(二)建设单位:乌苏市超顺环保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乌苏市新市区办事处鑫源路005号乌苏市博源塑业有限公司现有空闲厂区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预计年转运量为10000吨,分两期建立共计250m3的立式储罐,此次新建一个100m3的立式储罐,收集储存《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代码为900-214-08的废机油,即“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并按照《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 17145-1997)》进行分级,转运量为10000吨。

(五)储存方式:采用立式储罐储存,并配有明显站立标识牌,围绕储存池建立钢结构厂房用于存放油桶及叉车等设备,并单独存放废油桶。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30日

举报电话(兼传真):0901-6283090

电子信箱:hb6283337sina.cn

经办: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控制科

附件:塔城地区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名单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塔城地区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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