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揭晓
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揭晓
■塔城地区、乌苏市、和布克赛尔县第一小学入选
好消息,国家民委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塔城地区、乌苏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第一小学入选。
我区历来有“民族团结和睦、社会稳定和谐、生态环境优美”之称。近年来,地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绘就了一幅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美好画卷。受国务院、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59个、模范个人111人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启以来,我区踏着时代发展的节拍,在宣传引领上做文章、在助力发展上见实效、在强化保障上见真招,打造了创建工作的新模式。
在乌苏市九间楼乡,有一张小摇床,在各民族的家庭里被当作“宝贝”一样传借了40年,有30个人使用过这张摇床,其中有汉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在兵团第九师161团,有52年如一日与各族群众精诚团结共同戍边的魏德友夫妇;在塔城市,有13年来风雨无阻在自家小院组织各族群众升国旗的塔城市居民沙勒克江·依明;在裕民县,有43年用医者仁心在牧区书写人间大爱的牧业医院医生吾哈斯·苏来曼……
一个个人物、一个个集体,涌现出的一大批民族团结先进典范,成了全地区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
2015年以来,我区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为抓手,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63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8个、民族团结创业就业基地30个、民族团结幸福家园27个。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28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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