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区调研
7月11-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董新光一行来我区开展《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中,调研组先后来到塔城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第二小学、第一中学等,通过实地查看和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并就如何更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展开研讨。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我区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做法。
就下一步工作,调研组要求,地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法治宣传,营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要不断创新方法形式,面向青少年开展更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合力,更好地造福群众、呵护未来;要根据职责落实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取得经验等实际情况,开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依夏木·玉努斯,自治区团委党组成员、副书记阿依先木·吉力力,地区领导沙勒塔娜提·黑那亚提、闫枫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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