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与新疆工程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12日,塔城地区行政公署与新疆工程学院在塔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协议将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地方资源潜力,强力推动经济与文化深入发展。
行署副专员阿里、新疆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李玉鸿出席签约仪式。
阿里说,签约仪式只是合作的开始,希望双方开展多领域合作交流,推动新疆工程学院与塔城地区各行业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突出特色、精准定位,以项目合作促进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双方高校合作生长点,着力打造长效合作通道;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新疆工程学院学科专业优势,助力塔城地区打造特色新兴产业、发展新业态,展现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的“高校力量”。
李玉鸿表示,双方将本着“精诚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创新多赢”的原则,深化交流合作、推动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同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文化润疆”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地方作用,强力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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