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
4月7日,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侯兴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行政公署工作报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0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2020年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地区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和批准了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表决通过了地区人大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及各项决议(草案)。
会议强调,地区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担当意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和县市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坚定的信念、务实的举措、奋发的状态,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攻坚克难,在大变局中把握发展大势,在开新局中凝聚奋进力量,在加压奋进中开启新征程、绘就新蓝图。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加强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权利运行;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树立人大良好形象;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推动地区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地委委员张立东、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赛力克·吾拉孜别克、行政公署副专员阿里、法检两院领导、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出席会议,地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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