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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塔城地区代表团继续召开全体会议

2021-02-07 11:09:4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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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至4日,塔城地区代表团继续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

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自治区人大代表、地委书记、兵团第九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薛斌参加会议。

自治区人大代表、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首要政治原则,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是主题鲜明的好报告;通篇贯穿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谋划推进各项工作,是思路清晰的好报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是重点突出的好报告;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为紧贴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是目标明确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完全符合中央决策、符合新疆实际,集中反映全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我完全赞同,并将始终做到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两院工作报告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要求、体现依法治国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

自治区人大代表、塔城市融媒体中心编辑丽莎、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中阿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明文军、塔城市储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也门勒乡粮站站长木尔扎·朱玛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古丽扎尔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生动诠释了各项工作成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法治保障,完全同意。自治区两院工作报告用数据说话,体现了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疆中取得的成绩。条例符合新疆实际,十分赞成。建议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科学核定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工作量,提高司法效率;组织各地代表进行交流,提升履职能力。

自治区人大代表、沙湾县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古丽佳依娜尔·胡马尔、托里县库普乡库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赛里克·阿日恩、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齐勒布拉克村村医阿曼太·叶尔肯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求真务实,是一份凝聚人心的好报告。条例契合实际,自治区法检两院报告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完全同意。建议法检两院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加大青少年法治宣教力度。

自治区人大代表、裕民县新地乡阿克托别村妇联主席帕里达·木合塔汉、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文化馆馆长才达·额尔齐木、额敏县额敏镇桥东社区副主任热西达·阿布力孜说,对各项工作报告我们都赞成。我们将贯彻好条例,努力帮助自己所在的村队、社区早日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议法院、检察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村队社区,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

自治区人大代表、乌苏市兰新汽车电器修理厂经理马燕、托里县人民医院外科医师胡万生·沙汗、地区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热合曼·艾买提、新疆西部银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唐伟天、新疆乌苏啤酒(乌苏)有限公司包装操作工阿不都维力说,各项工作报告和条例内容丰富、主旨鲜明,全部赞成。建议加强对意见、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各级人大对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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