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塔城地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近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塔城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申世明主持召开向塔城地委书记薛斌,塔城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申世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薛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塔城地区四套班子成员,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副厅级以上干部,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各部门、县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老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申世明强调,地县党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把地县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十分重要而紧迫。对地县开展巡视,有利于督促地县党委加强政治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切实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塔城地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视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完成好本次巡视任务。
申世明指出,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视地方职能责任和区域特点,深入了解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加强对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推动被巡视地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薛斌表示,自治区党委此次巡视,既是对塔城地区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更是对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巡视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努力使这次巡视成为地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要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按照巡视组工作计划和安排,做到统筹兼顾,主动配合,确保巡视工作顺利进行。要坚决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坦诚接受监督,坚持领导带头,客观反映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迎接这次巡视。要坚决认领巡视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以良好的作风抓好整改,端正整改态度,强化整改措施,突出整改效果,以整改促提升,切实推动地区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要注重巡视成果转化,以这次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贯彻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凝聚稳定发展合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塔城地区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01-6161573;专门邮政信箱:塔城市A002号。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2: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塔城地委和塔城地区人大工委、行政公署、政协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塔城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