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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领导会见地区受表彰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

2019-10-08 00:00:00 塔城日报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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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地委书记薛斌等地区领导会见地区受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本报记者文博摄

10月4日,地委书记薛斌等地区领导会见了载誉归来的地区第七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受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

模范个人的胸前,戴着金灿灿的奖章;模范集体代表的身上,鲜红的绶带格外显眼。薛斌等地区领导同获得第七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称号的塔城市新城街道哈尔墩社区代表、社区党总支书记、第一书记巴哈尔古力,获得模范个人称号的沙勒克江·依明、丽娜、金鑫亲切握手交谈,代表地区向他们表示热烈欢迎和祝贺。

薛斌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前夕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心关怀。希望受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地区民族团结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薛斌强调,要以此次受表彰为新的起点,激励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把地区民族团结工作在新时代持续推向深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与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打造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军地共建、油地合作四个示范;在行动中把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落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在具体工作生活中、点点滴滴里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全力让民族团结工作见成效,把民族团结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过程中,体现在认真履行“守边固边、兴边富民”政治责任的过程中,不断推动地区稳定发展改革民生党建各项工作持续进步,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塔城大地上的民族团结之花越开越艳。

地区领导马依山·扎合帕尔、张耀华、宁雪松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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