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
5月21日,地委书记、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薛斌主持召开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分析当前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上,听取了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薛斌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地区各级党政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任务,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在塔城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薛斌强调,要明确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安排部署。要围绕天蓝地绿水清目标任务,牢牢抓住水这个“牛鼻子”,坚决做到贯彻“一条方针”,实现“三个目标”,抓实“六项任务”,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抓好节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量,确定河流、胡泊生态基流与最低生态水位,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推动河(湖)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推动形成抓工作、促落实的管用机制;加快推进岸线管理利用规划和划界确权,确保规划发挥“红绿灯”“高压线”的作用;认真做好河湖乱象整治工作,健全“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河道采砂规范,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薛斌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区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真正做到守河湖有责、守河湖担责、守河湖尽责;强化考核问责,以有效的监督促进河(湖)长责任全面落实;营造浓厚氛围,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河湖、保护河湖、治理河湖的浓厚氛围。
地区领导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王光强、阿里,地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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