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 6名干部受处理
塔城地区破“网”打“伞”零容忍,近日,6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干部受到处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塔城地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018年以来,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件,结案19件,正在审查调查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为进一步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塔城地区又处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6起。这6起典型案例如下: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孟和那日苏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孟和那日苏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李雪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李雪平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中队长吴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吴伟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原所长程国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程国华被给予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安局217国道公安检查站原站长王文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王文利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白杨河检查站原站长于忠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于忠俊被给予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如火如荼的攻坚阶段,塔城地区各级纪委将持续细查深揪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力量,让黑暗背后的“隐形人”原形毕露、无处遁形,彰显扫黑除恶社会效果,净化社会风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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