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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9.5)

2017-09-08 00:00:00 地委宣传部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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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1120(x)

夹河子乡一小型造纸厂无任何手续,废水直排至渠沟内。

乌苏市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6年9月6日,乌苏市环境保护局接到投诉电话,投诉乌苏市夹河子乡夹河子村秦修志造纸厂生产工艺落后,未办理相关手续,存在违法生产行为。乌苏市环境保护局监察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该厂确实存在生产工艺落后,无相关手续,废水直排至渠沟内的违法生产行为,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要求该厂停止生产,并于2016年9月7日对该厂予以查封。2016年11月11日,乌苏市环保局向乌苏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对乌苏市夹河子乡夹河子村秦修志造纸厂实施关停的请示》(乌环字【2016】154号),乌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对其进行断水断电,乌苏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供电所对其采取了强制断电停产措施,制止了违法行为。2017年4月17日,乌苏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造纸厂进行再次检查时,该厂已通电正常生产,生产废水仍然直排农田渠沟。市环保局立即对该厂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乌环责改字【2017】041号),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貌。

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房内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只剩下碾压成型设备未拆除,纸浆池中存有部分废弃纸浆,院内外堆放有部分拆除时残留垃圾。目前,在乌苏市夹河子乡政府的监督下,于2017年8月30日拆除了全部生产设备,并恢复了周边环境。

对乌苏市夹河子乡夹河子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赵建,党内严重警告。对乌苏市夹河子乡夹河子村现任党支部书记苏美旭党内警告。对乌苏市夹河子乡副乡长(分管环保)王延国(副科级)诫勉谈话。对乌苏市夹河子乡副乡长(分管电力、乡区企业)帕尔哈提•哈斯木(副科级)诫勉谈话。

2

1217(X)

查干库勒乡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占用牧民草场和湿地,排放大量塑料废物。

和丰县

生态固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查干库勒乡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所使用的101.1599亩土地位于查干库勒乡布恩布特村辖区内,该村为农业村无需办理草场使用证,不存在占用牧民草场问题。该地块于1985年,由查干库勒乡人民政府协调用于查干库勒乡伊克库热牧业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种菜、保障寄宿生生活和学生勤工俭学,为集体农用地;2010年5月,承包给查干库勒乡色居尔村村民陶锐锋种植小麦;2011年5月,查干库勒乡人民政府将该地收回,建设蔬菜大棚32座;2011年7月1日,查干库勒乡人民政府、布恩布特村村民委员会与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蔬菜、花卉大棚农业示范基地合作协议,租期暂定10年,布恩布特村村民委员会于五年后(即2016年7月1日起)收取100元/亩/年土地租赁费作为该村村集体收入。综上所述,查干库勒乡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不存在占用牧民草场和湿地情况。查干库勒乡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存在因蔬菜大棚塑料篷布风蚀老化,地膜清理不到位、随意堆放现象,遇有大风天气,塑料废弃物随风四处飞散,给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

属实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查干库勒乡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8月30日前将随意堆放的塑料培养皿及塑料薄膜清理、回收至有处理能力的回收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选派专人督促,目前,已整改完毕。又于8月28日,由查干库勒乡人民政府组织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乡村干部及布恩布特村群众30余人和2辆垃圾清运车对查干库勒乡正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整治,并要求查干库勒乡人民政府牵头,尽快建立乡人民政府、村、合作社共同维护的环境卫生定期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合作社周边环境卫生状况。

3

1225

312国道北侧的白杨小区广场西侧的私人养牛场臭味较大。

沙湾县

固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石河子市白杨小区广场西南侧为石河子市西热电厂,不是私人养殖场。在白杨小区广场北侧600米处有一处石总场2号地(属于石河子市辖区),该处有多家私人养殖户和牛羊育肥户,日常臭味较大,石河子市正在处理。在白杨小区广场东侧的老街乌伊路社区居民区中深入走访调查,白杨小区广场东北侧沙湾县石河子老街管理处乌伊路社区有一户居民阿不来提·拜克里搞养殖,日常在自家庭院养殖奶牛,靠卖牛奶补贴家用,现养有1头奶牛。白杨小区广场附近再无其他养殖户。

属实

8月30日阿不来提·拜克里连夜将奶牛送到农村亲戚家寄养。8月31日上午,阿不来提·拜克里已自行拆除了大门外临时搭建的饲料棚。

4

1296

环城路35号居民区对面的红影烤铆喷漆店喷漆气味、噪声大。

塔城市

大气 噪声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塔城市宏颖修理部在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对塔城市宏颖修理部下发《塔城市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塔市环查(扣)字〔2017〕1号),对烤漆房、电阀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要求其立即搬迁。8月30日,塔城市宏颖修理部制定了整改方案,已重新选址准备搬迁,并于当天将店内设备搬走,我局对该修理部原店面进行查封。同时,要求该修理部重新办理环保手续后方可营业。

5

1297(X)

桃园路西巷近百户自建房冬天使用燃煤小锅炉取暖污染空气,门前旱厕臭味大。

沙湾县

大气 固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沙湾县桃园路西巷始建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88户居民住房均属自建平房,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未实施集中供暖,居民采取自架火炉取暖;部分居民在外围公共用地自行搭建简易厕所30个。

属实

一、沙湾县已派驻由县领导包案工作组进驻现场督促落实完成整改。二、组建整治工作组,出动铲车、挖掘机、翻斗车于8月30日上午将30个自建小厕所全部拆除。三、为方便居民入厕,启动搭建临时性过渡公厕1个,目前已搭建完毕投入使用。四、在桃园路西巷规划选址新建一座水冲式厕所,已完成选址和图纸初设,预计1个月内投入使用。五、将桃园路西巷未征收补偿的88户居民优先纳入2018年棚户区实施征补范围。六、及时入户宣讲引导居民采用环保节能电采暖或环保无烟煤进行取暖,减少燃煤火炉使用数量及烟尘污染。

6

1298(X)

额敏县额敏医院家属楼生活污水处理池距离居民楼过近异味较大,生活污水管道经常淤堵造成污水溢流。

额敏县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额敏县医院家属楼位于县城以东,于200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5万余平方米,共有11栋43单元,均为多层建筑,小区入住居民510余户。额敏县于2016年对该区域排水管网实施改建工程,现已正常排入城市排水主管网中,现有污水处理池已废弃,因未及时清淤、回填产生淤堵和异味。

属实

一、额敏县已责成额敏县供排水公司于8月29日晚对废弃污水处理池及周边管道进行清淤,对废弃污水处理池进行回填,于当晚完成清淤和回填工作。并向小区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额敏县责成额敏县供排水公司对城区内所有供排水检查井逐一排查,制定管理台账,分区域定责定人,定期进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7

* 1397

森林公园大盘美食城旁桃园一期小区内养猪场臭味大;对面加气站旁的天宝粮油加工厂异味较大。

沙湾县

固废 大气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信访案件反映问题的区域仅有一家养殖户,位于沙湾县桃园一期小区东侧,是三道河子镇乌鲁木齐西路社区居民张伟于1993年在自家院内建成使用。信访案件反映区域没有天宝粮油加工厂。有一家油脂加工企业位于宝山路以东,保捷燃气公司对面叫中粮天海粮油工业(沙湾)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红花籽油、棉籽油等油料的加工。该企业成立于2003年9月8日,全厂占地面积176亩,现有员工208人,是中粮集团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该企业获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各项手续齐全,达到环保标准。该企业从每年10月至次年4月为生产加工期,5月至9月为停工检修期,经过与该企业负责人一同认真研究分析查找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在生产期间一是油料在榨油车间蒸炒时产生的油料香味;二是精炼车间废白土产生白土土腥味;三是精炼车间隔油池产生的油气味。

属实

一、8月25日养殖户张伟主动配合将70余头猪已全部清理销售,圈舍内外的粪便清除干净,并进行了消毒、灭蝇处理;二、中粮天海粮油工业(沙湾)有限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结合正在进行的停工检修,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整改。一是9月10日前完成隔油池的封闭,避免产生异味。二是9月10日前完成废白土存放室加装封闭门,增加喷淋装置,减少存放过程中的异味外溢;9月30日前完成精炼车间脱色设备上加装喷淋装置,减少白土吹饼外排气味。三是9月30日开工前完成技改,采用冷凝或换热的方式降低排出气体的温度,减少榨油过程中捕集油料蒸炒气味的排出量,降低香味。企业已于8月30日开始整改工作。

8

1398(X)

新电力小区一期垃圾较多无人清理,小区中间河内垃圾较多,异味较大。

塔城市

固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小区一期和二期中间有50米左右之隔,因市规划修路,没有确定环境卫生责任单位,部分住户将装修垃圾擅自倒在中间,导致垃圾堆放较多;居民反映的河道问题,经塔城市新城街道调查,该段区域属塔城市第一小学卫生责任区,主要是因为上游部分居民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导致下游水面上有漂浮物,但没有异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属实

8月30日,新城街道办事处协调环卫处大型机械3台、各单位(部门)120余人次,对建筑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计划对河道两侧安装围栏、禁止标识、垃圾箱,由环卫处定期将垃圾及时拉运,并将新电力小区一期和二期之间进行全封闭,便于管理。

9

1399(X)

花园七期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餐馆使用燃煤排放黑色烟气,未安装油烟处理设施,油烟较大,餐馆鼓风机及食材加工设备噪声较大。

塔城市

大气 油烟 噪声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位于塔城市长青路花园七期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餐馆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塔城市锦记杭州小笼包,全家福川菜馆,江都川菜馆3家餐馆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排放油烟的烟囱低于周边居民楼,所涉及3家餐馆均采用甲烷为燃料,不使用燃煤。锦记杭州小笼包提供早餐服务,主要是炸油条、蒸包子,在店铺外安放小煤炉,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同时由于所涉及的餐馆均不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致使油烟净化器工作时噪音较大,也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属实

2017年9月1日上午,塔城市环境保护局向锦记杭州小笼包,全家福川菜馆,江都川菜馆3家餐馆下发了《塔城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塔市环责改字〔2017〕15号)、(塔市环责改字〔2017〕16号)、(塔市环责改字〔2017〕17号),责令3家餐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整改油烟及超标噪音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已将户外使用的燃煤小煤炉搬离,不再使用,对向小区开的后堂门进行封闭,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

10

1487

投诉者前期头也门勒乡园林村养猪场污水问题已经解决,现投诉该养殖场臭味大。

塔城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养殖户董学友养殖牲畜所产生粪便未处理,堆积在养殖圈舍中,产生大量臭味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8月31日下午,也门勒乡党委要求养殖户董学友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对圈舍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加大清扫力度,定期进行消毒。9月1日,也门勒乡党委研究决定,依托喀拉尕什村疆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划拨20亩土地,新建4000平方米圈舍,将全乡养殖规模在100头(只)以上的养猪户集中搬迁至专业养猪场所。该养猪场所目前各项手续已办理完毕,预计9月中下旬开工,2018年7月完工,届时将彻底解决因养猪带来污染环境的问题。同时,该养猪场于8月29日动工建设,长20米、深2米、宽4米的化粪池,作为牲畜粪便储存罐体,后期按照罐池的储存情况运用罐车进行排泄,作为农作物肥料使用,并计划9月13日完工。

11

1595

文化路东侧洪水沟内堆放生活垃圾,刮风时扬尘较大。

托里县

固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托里县文化路东侧洪水沟处于托里县城郊,属自然洪水干沟。近年来,周边群众一直存在私自将垃圾乱倒现象。

属实

托里县再次开展该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迅速调集工程机械力量,抽调专人负责,限定完成时限,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再次进行清理。

截止9月3日,环境卫生整治组组织出动车辆33台次,其中铲车10台,挖掘机2台,翻斗车16车,其他车辆5辆,清理废方1100余立方,平整场地3100平方米,出动人力60余人,该区域垃圾已彻底清理完毕。并在该区域建立了长效的治理和管理机制,对周边群众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彻底改变了该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同时,托里县对城区域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环境卫生大清查,将城郊群众乱堆乱倒垃圾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彻底整治环境卫生。

12

*1596 (X)

沙湾县永弘焦化厂排放的废气和煤烟造成143团十五连职工种植的约五百棵树木死亡。

沙湾县

大气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沙湾县永弘焦化公司周边有兵团八师143团十五连十片树林,相距最近的有3公里,全部生长良好。调查发现距永弘焦化公司4公理处的一片有500余棵树的树林中有不足30棵树死亡。经实地查看和走访143团15连部分职工,均不认为这些树的死亡与永弘焦化公司排放废气和煤烟有关。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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