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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坚持“三提升”“三注重 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2017-03-30 00:00:00 裕民县信息化办公室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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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巡察水平。今年裕民县委采取“一托二”的方式进行巡察,每个巡察组每轮巡察两个单位,压茬进行、分批推进。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巡察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听、看、查、问、访等方法,结合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收集的问题线索,按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几个层面量身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做到因人制宜、因事而异。

提升巡察成效。各巡察组在撰写巡察报告时,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再经巡察办把关、巡察领导小组审核,反复修改,力求精准指出问题、提出意见中肯。认真抓好督促整改,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别情况对待,问题较轻、能够及时纠正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的问题,在反馈后限时整改,积极推动巡察成果的有效转化。

注重巡察经验交流。县委巡察组每周召开巡察工作例会,每半月召开巡察工作阶段性推进会。每次会议结束后,组织各巡察组进行经验交流座谈会,各组就巡察工作体会、感悟及好的做法进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与对策。

注重发现问题线索。每轮巡察开始前,设置专门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通过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同时,走访入户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从收集的意见中探寻问题线索,切实做到问题线索定性准确,归类清晰,并按规定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做到案卷材料安全、保密、规范。

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引导巡察干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县委巡察办定期组织巡察组全体人员参加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和统一测试,不断树牢巡察干部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把巡察工作当成事业干、把奉献当成责任看,为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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