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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新年伊始开展“春节”专项督查

2017-02-04 00:00:00 乌苏市政府网站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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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消除春节后上班纪律散漫、状态差、“空城计”等“节后综合症”,乌苏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绩效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六个督查组,在春节前后,多次对全市各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督查组重点督查了公款消费、公款吃喝、公车使用及全市各乡镇(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单位春节后上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1月30日(大年初三)抽查了3个大型超市和5家宾馆餐厅,通过调阅票据、订餐记录等形式,重点检查公款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先后派出12人次开展公车督查,尤其是对公车标识、派车单制度落实情况、公车封存、公车私驾私用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同时联合公安交警大队在市区各主要路段进行上路检查,共检查车辆百余辆次。抽查3个乡(场)镇、2个街道办事处值班到岗情况。2月3日(大年初七)上班第一天,共派出18人次,对51个市直部门(单位)机关作风进行了明查暗访。

此次督查,未发现公款消费、公款吃喝、公车私驾私用等问题。绝大部分部门(单位)能全力投入节后工作,干部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到按时上岗,认真履责,精神状态饱满,人员到岗收心。

通过年前宣传警示、年中和年后督查,有效地促进全市各部门(单位)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起到迅速“收心提效”的作用。

下一步,乌苏市纪委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部门单位工作作风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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