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购房首付比例调整:不低于15%,不再分首套和二套房
10月1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了解到,塔城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调存量房贷款利率,并统一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
塔城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10月31日前,对于高于LPR-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款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LPR-30个基点。自今年10月9日起,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预计此次存量房款贷利率批量调整,将为塔城地区借款人年均减少利息支出约3523.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科长刘阳说:“我们将指导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制定操作细则,尽快完成合同文本变更和系统改造调整等工作,推动存量房贷款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督促各金融机构将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振消费者购房信心,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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