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6月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24年5月28日起,塔城地区全面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据了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同时,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塔城地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本次调整预计将持续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实际利率和实际首付比例下降,有利于激发塔城地区房地产市场潜在活力,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减轻购房者还款负担,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陈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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