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塔城地区在塔城市骏翔汽车城举办了“迎新年 购新车 送豪礼”首批汽车消费补贴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现场。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消费者注册支付平台(云闪付)APP,确认消费券领取条件,精准申领消费券。 “我在这买了辆13万左右的车,正好享受了政府补贴4000元,我在手机上也领取了消费券,刚好赶上了优惠政策。”当日,享受补贴的消费者闫新菊高兴地说。发放仪式现场。
据悉,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在塔城地区范围内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9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塔城地区范围内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且单车价格在8—30万元之间(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按照每人4000—6000元分档多张提供给消费者,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根据地区和各县市组织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消费券申领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止,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发放仪式现场。
塔城市超越之星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董钰汐说:“近期政府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利好政策,通过发放购车消费券和多领域联动促销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车辆,为汽车消费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作为汽车销售企业,我们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落实《塔城地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推出一系列购车优惠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群众受益’原则,为各族群众带来优质的汽车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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